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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LINE TWO(燕无伤)



       成功率最高的抢银行方式是什么?

       这个问题的答案可能会让你惊讶——便利店式抢劫。

       那么,什么叫“便利店式抢劫”呢?

       很简单:走进便利店,用枪威胁店员把收银机里的钱交出来,然后离开现场。

       不需要周密的计划,不需要强悍的体能,只要一个人、一把枪,挑一个人少点的时间,大致看一下周围的情况,就可以动手了。

       很多实施这种抢劫的人甚至连车都不开,因为他们知道自己肯定会被监控拍到,开车反而更容易留下踪迹,所以干脆就步行作案。

       比起那些复杂的犯罪活动,这类“干了再说”的无脑劫案,却往往都能得手。

       而这其中,最为关键的一项要素便是——快。

       快,就意味着过程短,抢劫案的作案过程越短,风险系数就越低,成功率也就越高。

       这是铁则,谁都懂,但并不是所有的抢劫都适用这套规则,尤其是银行劫案。

       不过,在二十世纪中叶的美国,的确有一名劫匪将这套“便利店式抢劫”的手法用到了抢银行上。

       这个人既不是什么国际大盗、也不是什么铁血悍匪,他就是个普通的中年男人,这点有很多目击者可以证明。

       此人也不像历史上那些知名的银行劫匪一般,依靠单次抢走几千万乃至上亿美金的大案名扬四海、遗臭万年……

       他的抢劫方式,非常简单——挑一个位于小城镇的小银行或信用社,走进大堂,直接朝天花板开一枪,然后瞄准柜面上的银行职员,让他们把柜面上的钱尽可能多地装进口袋,不管最终装了多少,他都会在五分钟内拿上钱离开现场。

       就是这么一套三言两语就能讲完的流程,造就了一系列让当年的美国警方苦追几十年未果的悬案。

       虽然这抢劫计划简陋到甚至称不上是个“计划”,但若细细分析的话……会发现这里面有许多高明之处。

       首先,这名劫匪很清楚人们的心理弱点,一声枪响,远比大声的吼叫能更快地控制住场面;所以,他每次抢劫,都会先射击天花板,在行动一开始就对在场的所有人进行强有力的威慑。

       其次,他挑选的目标,全是那种只有一两个保安值班的小银行,那种银行的大堂面积不大,他可以保证……在抢劫完成前,绝大多数人、尤其是保安,时刻都处于自己的视线范围内。

       其三,他只拿柜面上的钱,因为那些钱大部分都是已经在外流通过的旧钞,很安全;另外,他还会威胁银行的职员,跟她们(那个年代的美国,银行柜面90%以上是女性)说“别耍花招”、“我抢的并不是你们个人的钱,别逞英雄”、“如果你敢放有记号的钱进去,我不但能看出来,还会开枪”之类的话……在那种情况下,没人还会去冒险。

       最后,最重要的一条,他不会因为贪心而失去理智,也就是说……懂得见好就收。

       他从来不会要求银行经理去给他打开金库,也不会因为看到桌上还有很多钱没装进袋里而多做滞留;他严格地控制抢劫的时间……只要他觉得该走了,他就一定会走。

       就是靠着这么一套手法,此人于数年内作案十余起、屡屡得手,虽然他每次抢劫的金额都不算太多,但在那个还没有摄像头、美元也没有经历那么多次通货膨胀的年代,这家伙累积下来也抢了几百万美金,且始终逍遥法外……这使他成为了最令警方和FBI头疼的银行劫匪,没有之一。

       如果将抢劫银行的方法视为数学公式,那么便利店式抢劫很可能就是“劫银界”的巴德哥赫猜想。

       会,和懂,是两码事。

       你知道一加一等于二,并不代表你就能证明一加一等于二。

       你看着像是王八拳打死老师傅的状况,实际上却是独孤九剑无招胜有招。

       当然了,我说了那么多,并不是想教各位如何去抢银行,而是想为我的下一个比喻做铺垫。

       一言以蔽之——燕无伤,就是“劫银界”的令狐冲……哦不,欧几里得。

       当你觉得把一个人比喻成小说中虚构的绝顶高手也无法形容其在某个领域中的实力时,那就只能把他比喻成现实中存在过的某个数学家了。

       十三号星期五,中午时分。

       燕无伤和他的四名同伙儿一块儿坐在车里,吃着鸡肉三明治,喝着瓶装的矿泉水。

       这伙食是燕无伤安排的,毫无疑问,也是有一定道理的。

       说起这顿午餐,其实他的四个同伙都曾有过不同的意见……

       “白先生”是个B级片影迷,他觉得他们应该像某部老电影里演的那样,彼此以颜色为代号相称,并在抢劫前找一家家庭餐厅吃个饭,临走时每人再给女服务员一块钱小费。

       “橙先生”是个粗暴的人,反智、讨厌思考,也讨厌别人让他加入思考;当别人问他想吃什么时,他的回应十次里有九次是去汽车餐厅买一份快餐。

       “蓝先生”是个沉迷脱衣舞俱乐部家伙,他想让大伙儿去吃俱乐部里的自助餐。

       而“粉先生”,是一个严重的种族偏见者,这也是为什么……他宁可用“粉先生”这种代号,也不要用“黑先生”;只不过,他嘴上从来不肯承认自己对任何人种存在歧视或刻板偏见。

       当被问起抢劫前想去吃什么时,粉先生是这样说的:“我个人是想吃蓝莓派和炖菜啦,但我猜红先生(燕无伤)你一定是想吃中餐对吧?嘿嘿,行了,你不用解释,我不会跟你争的,我可不想被你用功夫揍一顿。”

       听完了这四个活宝的意见后,燕无伤表示,白先生那个关于代号的点子不错,抢劫时他们用代号相称会更安全,故而保留;但去家庭餐厅的提议被他否决了,因为培根、肉饼、咖啡和啤酒等东西混在一起会有一定的几率让胃不舒服……同理,快餐也吃不得。

       粉先生的意见让燕无伤哭笑不得,某种意义上反而让他吃不了中餐了。

       而对于去脱衣舞俱乐部的提议,燕无伤没有表态,其他人也没有理会——如果你有一个朋友,他很少在上午起床,在中午时就想着要去夜店之类的地方,且连吃饭都想在那种地方解决,那基本上……你已不需要在意他说的任何话了。

       于是,最终……他们就吃上了现在这两样东西。

       这,就是计划周到的人会做出的合理选择;你也不想在抢劫时因为压力和不久前的一顿午餐而产生肠胃不适乃至拉一裤裆屎吧?那就吃干净点、管个七分饱就行了。

       这也是细节,你的身体就是抢劫的本钱,据不完全统计……在抢劫时突发腹痛和心脏病的例子可能比你想象中要高得多。

       吃完午饭,休息了片刻,“红、白、橙、蓝、粉”这五位“先生”,便戴上滑雪面具、手持半自动步枪,将车开到了基奇纳市中心的联邦储蓄银行门口,开始行动了。

       根据队长红先生……也就是燕无伤的安排,头脑比较简单的橙先生被留在了车上负责放风,另外三人则随他一同冲进了银行。

       突突突——

       他一进门就冲着柜台上方的防弹玻璃扫了几枪,在那上面打出了一片弹痕。

       “所有人……趴下!”燕无伤吼这一嗓子的同时,已经朝着柜台走过去了。

       下一秒,便有尖叫声响起,他的三名同伙立刻就开始连唬带喝地控制场面,让那些惊慌失措的路人闭嘴趴好。

       此刻,银行的午休时间刚过,但大堂里的人并不多,也就七八个路人加两名保安;毕竟基奇纳的人口密度就这样儿,而且这年头90%的个人银行事务在网上就能自行处理。

       白、蓝、粉先生很快就把人集中到了一起,让他们在地上趴成了一排。

       而燕无伤则来到柜面那儿,将四个空的、叠起来的大号儿旅行袋塞进了柜面下的翻动式抽屉里,冲着台面上的话筒道:“我给你们五分钟时间,不管你们从哪里拿、怎么拿……总之,用钱把这四个包装满,然后让你们的负责人把包拎到柜台外面来。”

       说到这儿,他顿了顿,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好像是遥控器的东西:“几天前,我已经在你们这栋建筑里藏了一个型号为P的,此时,他也已经开始减速,并将车头拐到了弯道内侧、朝前车贴了上去。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岂料,异变又生!

       但见,一辆满载着小学生的校车,从前方的路口驶了出来,面对失控侧滑、高速滑向弯道口的SUV,以校车的转向性能,

       侦讯室内,抽完的烟头很快就填满了半个烟灰缸。

       罗宾逊探长的理智让他拒绝相信眼前这个男人编的故事,但他的直觉却在提醒他听下去。

       “所以……你是想告诉我,你是个‘时间旅行者’?”碾灭了又一个烟头后,探长皱眉问道。

       “你的说法并不确切,但你要那样理解也行。”薛叔回道。

       “让我来顺一顺这事儿啊……”探长接道,“按照你的说法,假如你什么都不做,那么……在今天午后时分,本案的被害人,即吉姆·贝克尔,会与他的同学亚当斯发生一场打斗、继而引发一场车祸;这场车祸除了会让亚当斯当场毙命之外,还会牵扯到一辆校车和一辆超速的SUV,而那辆校车上刚好潜藏着一只能够夷平半座城的怪物、SUV上则坐着五个刚刚打劫了基奇纳联邦储蓄银行的劫匪?”

       “概括的不错。”薛叔应道。

       “呵……”罗宾逊冷笑一声,接着说道,“于是,在灾难发生后的晚上……也就是今天的晚上,你进行了一次时间旅行,回到了今天的中午,赶在亚当斯被校车撞上以前来到那条小巷,制止了这一幕的发生;可没想到,另一边的状况却又发生了变化——由于银行劫匪们的车来得比上一次晚,校车与SUV依然是相撞了,只不过撞击的地点变了而已,怪物终究还是跑了出来,展开了屠杀。”

       “是的。”薛叔道,“不过这次,我离事发地点比较近,在怪物出现后不久,我就赶了过去,试图杀死它,以控制伤亡的数量。”

       “哦?”罗宾逊用一种听人说书般的口吻、挑眉问道,“那你成功了吗?”

       “成功了我就不会在这里跟你聊天了。”薛叔接道,“那怪物强得难以置信,我差点儿就被杀掉了,还好我可以通过‘发动能力’来逃跑。”

       “哦。”罗宾逊已露出不耐烦的表情,“那这次……你又跑到where,或者说when去了呢?”

       “早上。”薛叔回道。

       “早上的地铁站?”罗宾逊接道。

       “不,比那更早。”薛叔否定道,“早上六点,我去了贝克尔的家。”

       “这么说来……你在杀人之前还私闯民宅了?”罗宾逊又道。

       薛叔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只是自顾自地说了下去:“我潜入他的卧室,将他制伏,用他的指纹解锁了他的电脑,搜查了他的硬盘和房间,并且问了他几个问题。”

       “哈?”罗宾逊听着这些,只觉得脑仁疼,他在露出疑问的表情时又给自己点上了一支烟。

       “长话短说……我发现这个叫贝克尔的高中生和本地的一些犯罪团伙有勾结,他通过下药、胁迫等手段,打着‘派对’的幌子,来组织针对高校女生的犯罪活动;其主要目的并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在暗网上跟一群和他差不多的人炫耀。”薛叔接着道,“亚当斯的女朋友就是贝克尔的受害者之一,我想那就是他们今天起争执的原因……我把人推下铁轨的时候亚当斯也在,现场的探头应该也拍到他了,你可以去向他本人确认;而贝克尔今天逃课并出现在地铁站的原因,就是因为他要去发派对的传单……”他微顿半秒,再道,“这些传单,现在就在你们这儿的证物室里放着,不过在我跟你说这些之前,你自然不会因为这种东西而想太多……至于贝克尔的犯罪证据,你找人去他的房间里搜一下就有了。”

       一口气说完这些后,薛叔停顿了几秒,再补充道:“哦,顺带一提,我刚才跟你说的那些,是我‘第二次回溯’时发生的事情,也就是我所经历的第三次‘十三号星期五’。”

       “那你现在经历的是第几次呢?”罗宾逊问道。

       “第七次。”薛叔回道。

       “那三到六次里你都做了什么?”罗宾逊道,“或者说……为什么还有那么多次?难道你每次都没能制止灾难的发生?”

       “对。”薛叔直言不讳,“我刚才跟你说的那‘第三次’,已是最接近成功的一次;那回……我在制伏了贝克尔并搜查完毕后,就把他犯罪的证据全部摆了出来,用他自己的手机报了警,然后离开了他的房间,躲在他家的别墅附近用望远镜观望。

       “五分钟后,来了几辆外观很低调的车,但不是警车,车上下来的人也不是警察。

       “看起来……本地的帮派也不是省油的灯,尽管他们表面上对这个少爷很客气,但背地里还是留了一手的;我不知道他们是在贝克尔的通讯设备上做了手脚,还是在警局里有内线,总之……他们就这么闯进了贝克尔的家里。

       “接着,可能是双方发生了什么争执,或者那些人权衡利弊后做了些决定,片刻后,贝克尔全家都被杀了,那些犯罪证据也都被带走,房子也被纵了火。

       “事情到这里为止,我觉得还是可以接受的,毕竟死的人也不多。

       “因此,在确认了消防车赶来后,我就去了市中心的联邦储蓄银行……”

       他说到这儿,罗宾逊忽然插嘴道:“为什么不去小学那边呢?比起跟银行劫匪打交道,溜进小学的停车场、扎爆几辆校车的轮胎……不是容易得多吗?”

       “这我当然也知道。”薛叔道,“但你有所不知……类似这次这种事件链,是很难处理的;你刚才也听我说了,‘第一次’和‘第二次’的情况存在着差异——这种差异,多半是因为时间回溯带来的‘既视感’让某些人在某些时刻做出了和上一次不同的选择,也就是制造出了所谓的‘平行宇宙分歧点’。

       “理论上来说,每一个个体每一次的犹豫、每一个‘不确定’的念头,都有可能制造出一个分支,继而衍生出一个平行宇宙;这些‘选择’有的很重要,有的则只是无关紧要的细枝末节,但你永远无法判断哪些选择会被时空自行消化和修正,哪些又会因蝴蝶效应而被无限制地放大……你只能凭经验去猜测。

       “而根据我以往回溯的经验,结合前两次‘今天’所发生的差异,我推断……‘两车相撞、怪物暴走’这个事件,在时间线上是一个类似‘时空标记’的重要节点;虽然看似偶然,但其背后必定有着大量的‘因果’在推动其发生;因此,当我对这件事进行干预时,如果干预行为本身所产生的‘因果’不足……那我制造的改变就会被时空自身用各种方式‘修正’掉。

       “在‘第二次’时,显然就是这个情况,早在我‘救下亚当斯’的行为实施之前,时空已经对这条时间线上的一些细节做出调整了,但这种调整并不是为了阻止我救下亚当斯,而是为了促成两车照常相撞;这就说明——‘亚当斯的死’只是无足轻重的小事,但那两辆车的相撞、以及车上那个怪物的暴走……是很重要的事件,若其被破坏,会给时空的连续性带来较大的损伤。

       “综上所述,‘第三次’时,我去破坏校车肯定是没用的,因为在面对这种大事件时,扎轮胎这种勾当的‘干预’力度太弱了。

       “假设那个怪物藏在某个的学生的随身物品里、或者本身就是伪装成小学生的存在,那哪怕我把所有的校车全弄抛锚了,他/她也一样会通过其他的方式离开学校,比如搭其他家长的车什么的、甚至是步行……最后他/她还是会在某处被劫匪的车撞到而暴走。”

       罗宾逊道:“你就不能试着在怪兽暴走前把他/她找出来?”

       “怎么找?”薛叔道,“在‘第一次’时,我就想确认校车上学生的死亡名单了,但那根本无从查起……基奇纳所有公立小学的校车都是自由乘坐的形式,每天都是按站、而不是按人来接送学生的,学生们想怎么乘、乘哪一班……都可以自行决定、随时更改。

       “而且,那天我介入调查时,灾难已经发生了……假如当时只死了一车小学生,那还比较容易圈定的目标范围,可那时已有大量的人口伤亡和失踪,根本无法确定哪些失踪的孩子是乘坐那辆校车的。

       “再退一步讲,即便我把怪物的嫌疑缩小到二三十人之内,我又能怎么样呢?过去问他们‘你们谁是怪物啊?’会有结果吗?对那怪物的情报,我也几乎一无所知,它有没有智慧、是如何潜伏的等等,皆是不明,万一我的出现让它感到威胁,提前暴走了呢?”

       罗宾逊又抽完了一支烟,紧接着点起了下一支:“好吧……你接着说。”

       薛叔接道:“中午时分,我到了联邦储蓄银行附近,等候着劫匪出现。

       “因为时空的修正力,我不能轻举妄动,如果我按照我所知的抢劫时间点提前一两分钟报警,那这次的劫匪们很可能就会因为某种狗屁倒灶的事情、或者突如其来的、莫名其妙的‘不祥预感’耽误一会儿,刚好在行动前听到警笛声,从而放弃抢劫,随后他们依旧会在某处因某种原因引发怪物暴走……

       “在他们开始抢劫的那一刻立刻报警也是没用的,因为银行自身的报警系统差不多也是在这时启动的,银行内部的直线警报还比我自己用手机拨号报警要快。

       “提前去找劫匪也是不现实的,我只知道他们会往哪儿跑,但不知道会从哪儿来。

       “那剩下的办法就一个……在他们即将完成抢劫的时候,我冲过去把他们的车给废了,干掉司机、拿走他的武器,接着冲进银行,把其他劫匪堵在大堂里,不让他们抢夺其他的车辆逃跑。

       “只要我一直拖延到这批劫匪被警方包围,事件链就断了;而我所做的这些事,所产生的‘因果’也已足够,这种‘干预力度’应该就能成功抵消时空的修正力,阻止怪物暴走事件的发生。”

       “嗯……”罗宾逊沉吟道,“从你宣称眼下已是‘第七次’星期五这点来看……事情的进展并没有你想得那么顺利吧?”

       薛叔点点头,直接说道:“那五名劫匪里有四个是乌合之众,但还有一个……至少在逃跑这件事上,强得匪夷所思。

       “这货居然能扛着两大包钱、在身中数弹的情况下从我眼前健步如飞地逃跑,随即一路跑酷把我甩出百余米,就在我的视线中抢了一辆在街上行驶的车……之后的事情我想我就不用再说了。”

       “于是你就开始了‘第四次’?”罗宾逊顺着对方往下问。

       “第四次的进展和第三次差不多,区别在于……这回我进银行时,完全无视了那些人质的死活,直接用上了事先准备好的重武器。”薛叔接道。

       “这样你也让人跑了?”罗宾逊道。

       “第三次的时候我就怀疑逃走的那小子是个能力者,第四次时我算是确定了……”薛叔接道,“那家伙有着相当高的身体强度和快速自愈的能力、而且他还可以在受到在常人看来绝对致命的伤势时保持很高的运动能力……”

       “哦。”罗宾逊不置可否地念道,“后来呢?”

       “这次,我没有在怪物暴走后立即回溯时间,因为我已经没招了。”薛叔道,“我任由赶到现场的警方将我逮捕,抓回警局关押。在这个过程中,我一直在思考该怎么办,接着……我就遇到了你。”

       “呵呵……”罗宾逊笑了,“是啊,你一开始说‘至少在另外三个平行宇宙中我们已经认识了’,那表明第四到第六次我俩都有见面咯?”

       薛叔没有正面回答这话,因为这已是不言自明的事了,他只是应道:“在与你的交谈中,我发现你是一名很有能力的探员,而且你也有着比较高的权限,最关键的是……你和那些我在短时间内无法接触或完全取信的FCPS或EAS人士不同,你就在基奇纳本地基层工作,我可以在半天的时间内就与你接触并利用你去达到目的。”

       停顿片刻后,薛叔再道:“就这样……我开始了第四次回溯,来到了我的第五次星期五;这回,我把事情简化了,我挑了个公共场合,亲自干掉了贝克尔,即在地铁进站时把他踹下了站台。

       “然后我就待在原地,等着警方把我抓起来;进了局子后,我本来还想主动提出‘只跟罗宾逊探长谈’,没想到我什么都没说,你就自己来审我了。

       “在那次审讯中,我对你说了谎,因为我并不指望你能相信我此刻对你说的这些话;相比之下,你应该会接受自己更熟悉的一些设定,比方说——多重人格分裂症。

       “如是想着,我就在你面前演了场戏,扮演了一个有着三种性格的人。

       “你一时也分不清我到底是在耍花样还是确有其病,反正我告诉你……杀死贝克尔的是我的‘杀人狂人格’,而和你交谈的这个是‘善良人格’,此刻,‘善良人格’得知了另一个‘抢劫犯人格’参与的某个银行抢劫计划,想要向你求助。

       “时间、地点、人数、乃至他们开的车、穿得装束、用的武器我都跟你说了,我还特意关照你,其中有个能力者很擅长逃跑,千万要注意他。

       “当时的我希望你能根据已知的信息设下埋伏,来个一网打尽。

       “可结果……你只是派了一辆巡逻车,让他们在我说的时间到银行那儿去‘看看’,毫无疑问……那是屁用没有的,你的警员被干掉了,怪物暴走也照常发生了,我的计划再一次……失败。”

       罗宾逊听到这儿,连烟都不想抽了:“那第六次呢?你又做了什么?”

       “早晨的事和第五次基本一致……但第六次时,被捕后我没有装精分,也没提时间回溯的事,只是很理智地跟你聊了一会儿。”薛叔道,“其一,我想让你认为我是个冷静、清醒的人;其二,在第一点的基础上,我想让你重视起那桩银行的劫案。”他顿了顿,“说实话……到了第六次时,我已经放弃了保留自己的清白和安全,哪怕被视为抢劫犯的同伙、无差别杀人狂什么的……我也认了,反正我总是有办法逃走的。另外,我也留了个心眼儿,尽可能多地从你的口中套取到了一些关于你的信息……万一还有第七次,我便有了一定的资本,免得又要从零开始跟你聊。”

       “那第六次……我听你的了吗?”罗宾逊问道。

       “听了,你不但认定了劫案是真实的,还通过自己的情报网查到了这是一单‘由第三方发起的抢劫订单’,比起一般的民间团伙来,这一票十分棘手。”薛叔回道,“于是,你在不到两小时内就调集了自己能调集的全部警力,提前布下了天罗地网……可没想到,还没行动,就被对方给发现了,他们就这么放弃了计划,并仍旧在某处触发了怪物暴走事件。”

       “哼……被发现了?”罗宾逊笑道,“你这是在暗示我,警局里有卧底?”

       “考虑到第三、四次时贝克尔的死法……”薛叔道,“你觉得已不算暗示了吧,基本可以确定警局里九成是有卧底的。”

       “好好好……故事很精彩,尽管内容都很荒谬,但你的话说得很中肯,我也找不到什么逻辑漏洞。”罗宾逊探长往椅背上靠了靠,“那么你现在需要我干什么呢?是不是要我把指挥权移交给你……让你去阻止那件还未发生的抢劫啊?”

       他的语气中带着明显的讽刺。

       这,就是时间回溯者的悲哀;每一次回溯,你先前的努力都会白费,几乎没有人会相信你、理解你,不管你做的是好事、坏事、对的事、还是错的事……

       你什么都不做,坏事就会发生;而你若是做了什么,别人也并不会知道你阻止了坏事的发生,只会看到你所做的、令人费解或厌恶的举动。

       “所以我才说……你是个好警察,但同时也是个顽固的人。”薛叔接道,“还好……在上一次回溯中,我找了个节骨眼儿,去了趟厕所。”

       “你想说什么?”罗宾逊道。

       “厕所斜对门,我没记错的话……是二零三办公室,有不少警员聚集在里面看棒球比赛,因为人多、显示器的声音调得很大……”薛叔说道,“而且,”

       “呵……我明白你要干嘛了。”罗宾逊脑子转得也很快。

       “第九局,下半,鹰盔队第四棒盖伊击球,此时满垒,第一球,二垒上的球员道金斯盗垒未果、回垒,防守一次后,击中,界外;第二球,打手触击(短打),对方投手漏接,一人得分,其他人分别推进一垒,继续满垒;下一棒打手托尼,奇迹般的一记全垒打。”薛叔即刻就说了这么一段内容,最后补充道,“比赛应该还要过一会儿才会到第九局……你去看完了我们再聊吧。

       上午十一点,一架直升机停在了警局天台的停机坪上。

       飞行员还没把机身完全落定,便有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从上面跃了下来。

       “你好!长官!我是这次行动的……”早已在天台等候的罗宾逊探长当即就迎了上去,扯着嗓子在直升机的噪音下试图跟对方打招呼。

       不料,对方却打断了他:“不必浪费时间把你我都知道的事情再跟我复述一遍了,罗宾逊探长。”他直接报出了探长的名字,以此让探长明白——关于“连姆·罗宾逊”的相关信息,也已是他口中那“你我都知道的事情”之一了。

       “来的路上我已经做了不少功课,除了你提交的书面申请之外,你所反映的内容我也已经核实过了……”这人一边说着,一边已走向了通往大楼内的梯间,“还有,一分钟前,我刚跟你的上司通完电话,他已同意将本次行动的指挥权移交给我,所以,探长,此刻你已是我的下属了,我给你的第一条命令就是——没有我的允许,不要把行动的具体内容告诉任何人,尤其是你的同事们……”

       说到这句时,他已打开了楼梯间的门,并顺势侧身,看着罗宾逊道:“对了,我是罗斯上校,你可以称呼我……嗯……罗斯上校。”

       虽然他前面那整段话说得有条有理、语速极快,但到了自我介绍的部分时,却是这种脱线般的表现。

       “好的……罗斯上校。”罗宾逊摆出一个啼笑皆非的表情,“那么,您想从哪儿开始呢?”

       …………

       三分钟后,侦讯室内。

       “薛先生是吗?”罗斯在探长的陪同下走了进来,在后者还没把门关好时就开口问道。

       “是。”薛叔应道,并紧接着问了一句,“你是……”

       罗斯走到了薛叔面前,站定。

       这一刻,这两人一站一坐,一个居高临下、一个歪头眺望,双方都毫不避讳地打量起对方来。

       薛叔看起来三十岁左右,其脸上还带着一份四十岁的人都未必有的沧桑;罗斯也是三十岁的面相,但神态气质和薛叔刚好相反……其整个人都像是火一般,给人一种精力充沛,冲劲十足的感觉。

       他们的肤色不同,一个很纯正的黄种人,另一个则是白人;长相方面,两人都不算难看,但也不能说多帅。

       “我是EAS直属战斗部队‘缨侍’的第二十七任队长——‘送葬者’罗斯。”面对薛叔,罗斯就没有提自己的军衔了,而是说出了自己作为能力者的“绰号”。

       “哦。”但薛叔的反应却很冷淡,只是随口应了一声。

       “你就没有什么要跟我说的吗?”罗斯见状,疑道,“比如……你作为能力者的称号之类的……”

       薛叔看了他两秒,反问道:“我的能力,如果我自己不跟别人说,别人发现得了吗?”

       “嗯……”罗斯想了想,觉得也有道理,像薛叔这种能力者,只要保持低调,没人会知道他是能力者,甚至没人会知道他的存在,那也就甭提什么绰号了,“好吧……是我多嘴了,那咱们就办正事儿吧。”

       “你的正事儿难道不该是去组织人马缉拿银行劫匪吗?”薛叔问这个问题时,还侧过头,看了站在门旁的罗宾逊一眼。

       这个方案,是薛叔在经历了前几次回溯后,再三思考才制定出来的——因为他已然确定了劫匪中有一人是能力者,再加上他把自己是能力者的事情也当成资本给曝光了……这样,EAS就有了充分的理由入局。

       在这件事上,相比去求助FCPS,让EAS派人来显然更加合适。

       另外,让罗宾逊去提交报告,也是意义的:以探长在局里的职位而言,他只需要通过局长这个一人的批准,就能走完此流程。如此一来,可以最大限度地避过局里其他人的耳目,假如这样做情报都能提前泄露,那也只能说明这个警局内的卧底就是局长本人了……

       虽然罗宾逊在提交申请时因为报告的内容太过玄幻而被局长询问了他的精神状况,但在承诺了出事后自己会背锅之后,罗宾逊还是把事儿给办成了。

       于是,才有了眼前的这次会面。

       “那的确是我要办的事之一,但眼下……我得先对你做一个小小的测试,才能去走下一步。”罗斯接道,“假如我试下来……你根本不是能力者,那就代表你是个骗子,你所说的那些信息也就完全丧失了可信度。”

       “哦?我这种能力也可以‘测试’的吗?”薛叔这下倒是好奇了,“莫非你也是个‘时间’能力者?”

       “不是。”罗斯回道,“但我可以这样……”

       说到那个“这”字时,罗斯突然就抬起一脚,踹向了薛叔的胸膛。

       这一瞬,罗宾逊和薛叔便都明白了一件从刚才开始就一直让人有点在意的事——为什么这货要站着说话。

       罗斯这一脚来得猝不及防,薛叔又是双手还戴着手铐的状态,自是不及招架;一秒后,薛叔所坐的椅子翻倒而落,他整个人也被踹飞了出去、撞上了墙。

       然而,这看似非常狠的一记猛踹,却是没有让薛叔受什么伤,后者只是闷哼了一声,很快就缓过来了。

       “嗯……”罗斯看了薛叔两秒,沉吟道,“不管你的能力是什么,至少身体素质已超过了并级的最低标准,是能力者无误了。”

       “所以……你的能力就是精确地控制自己的力道?”薛叔也没有生气,只是拍了拍衣服上的脚印,抬眼看着对方试探道。

       “呵……将力道‘控制入微’这种事,只要通过训练,谁都可以做到的。”罗斯笑着接道,“当然了,你们这些民间的能力者,绝大多数都对能力的级别还有强度没有系统的概念,锻炼的方法和效率与我们也无法相提并论,要让你们理解这些……有难度。”

       “我也没兴趣理解……”薛叔接道,“我的本意只是想救人,但现在事情好像变得越来越复杂了。”

       “并没有很复杂,薛先生。”罗斯道,“我来告诉你接下来事情会如何发展……四十分钟内,我就会和罗宾逊探长一同组织起一支十人左右的精英警员小队,并严格杜绝队员在行动前与外界联络;队伍组建完成后,我们会立即赶赴你所说的事发银行附近进行埋伏,只要抢劫一开始,我们就会对劫匪展开突击,不出意外的话,在收到警报的其他警员赶来之前,我们就能把对方全员击毙或制伏。”

       “我可得强调一下……”薛叔听到这儿,还想提醒对方一句,“劫匪中有一名能力者,非常……”

       “我知道。”罗斯又一次打断了对方的话,他不喜欢从别人嘴里反复听到自己已经知道的信息,“关于那几名劫匪的资料,我在来之前就已经查清并记下了;像这种以‘抢劫订单’做底的案子,用我们的情报网是很容易就能查到的。”

       “你们的那个情报网……能不能给我们警方也用一下啊?”这时,站在后面看戏的罗宾逊适时地用一种讽刺的语气吐了个槽。

       “探长……”罗斯也毫不客气地回应道,“这种玩笑……等你把自己局里的脏警和卧底扫干净了再开如何?”

       “哼……”罗宾逊叼上一支烟,“我们警察就是这样啦,人手一多,成分就杂,工资又没你们高……不是每个人在面对诱惑时都能守住底线的。”

       罗斯没有去接他的话,因为罗斯的出身也算精英阶层,跟对方探讨这种问题根本也说不出个结果来,说多了只会伤和气。

       “总之……”因此,罗斯还是对着薛叔、说回了刚才的话题,“那名能力者的问题你不用担心,他的档案我们EAS里是有的……正如你推测的一样,他有着很强的自愈力和身体素质,另外,即便撇开能力不谈,他本人也是个精通格斗、枪械、侦查、反侦察、战术布局等多种技能的超一流雇佣兵。但饶是如此,我也可以很有把握地告诉你……他不是我的对手。”

       “那万一他又逃了呢?”薛叔凡事都爱问个“万一”,因为对别人来说是万一,对他来说可能就是又一个熟悉的早晨。

       “没关系,就算他真的逃掉了、并引发了怪物暴走,你也不用再‘回溯时间’的。”罗斯用很轻松的语气回道,“到时候,我去把你所说的那个‘怪物’杀死……也一样能制止伤亡。”

       “这么自信啊……”薛叔虚眼念道。

       “是自信还是自大,再过几小时也就揭晓了。”罗斯说着,已转身朝门口走去,“薛先生,考虑到你的能力,囚禁你似乎也没有什么意义,我只能口头劝告你……希望你不要逃跑;我个人而言,是很愿意相信你是一个好人的,我们EAS也有能力在这次事件解决后帮你摆脱罪犯的身份,所以眼下对你来说最佳的选择就是……待在这里,等着我去拯救你的‘第七次星期五’。”

       “哦。”薛叔的反应,比对方想象中要平静得多,他用脚挑起了椅子,重新绕到椅前坐下,接道,“那你加油吧……”他用一脸堪称看破红尘的表情道,“你也不用太担心了,就算最后的结果证明你的确是自大,我们也会在我的‘第八次星期五’中再见的,当然了,下一次你多半是踢不着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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